民数记第35章

  1. 耶 和 华 在 摩 押 平 原 约 旦 河 边 耶 利 哥 对 面 晓 谕 摩 西 说 :
  2. "你 吩 咐 以 色 列 人 , 要 从 所 得 为 业 的 地 中 把 些 城 给 利 未 人 居 住 , 也 要 把 这 城 四 围 的 郊 野 给 利 未 人 。
  3. 这 城 邑 要 归 他 们 居 住 , 城 邑 的 郊 野 可 以 牧 养 他 们 的 牛 羊 和 各 样 的 牲 畜 , 又 可 以 安 置 他 们 的 财 物 。
  4. 你 们 给 利 未 人 的 郊 野 , 要 从 城 根 起 , 四 围 往 外 量 一 千 肘 。
  5. 另 外 , 东 量 二 千 肘 , 南 量 二 千 肘 , 西 量 二 千 肘 , 北 量 二 千 肘 为 边 界 , 城 在 当 中 , 这 要 归 他 们 作 城 邑 的 郊 野 。
  6. 你 们 给 利 未 人 的 城 邑 , 其 中 当 有 六 座 逃 城 , 使 误 杀 人 的 可 以 逃 到 那 里 。 此 外 还 要 给 他 们 四 十 二 座 城 。
  7. 你 们 要 给 利 未 人 的 城 共 有 四 十 八 座 , 连 城 带 郊 野 都 要 给 他 们 。
  8. 以 色 列 人 所 得 的 地 业 , 从 中 要 把 些 城 邑 给 利 未 人 。 人 多 的 就 多 给 ; 人 少 的 就 少 给 。 各 支 派 要 按 所 承 受 为 业 之 地 把 城 邑 给 利 未 人 。 "
  9. 耶 和 华 晓 谕 摩 西 说 :
  10. " 你 吩 咐 以 色 列 人 说 : ' 你 们 过 约 旦 河 , 进 了 迦 南 地 ,
  11. 就 要 分 出 几 座 城 , 为 你 们 作 逃 城 , 使 误 杀 人 的 可 以 逃 到 那 里 。
  12. 这 些 城 可 以 作 逃 避 报 仇 人 的 城 , 使 误 杀 人 的 不 至 于 死 , 等 他 站 在 会 众 面 前 听 审 判 。
  13. 你 们 所 分 出 来 的 城 , 要 作 六 座 逃 城 。
  14. 在 约 旦 河 东 要 分 出 三 座 城 ; 在 迦 南 地 也 要 分 出 三 座 城 , 都 作 逃 城 。
  15. 这 六 座 城 要 给 以 色 列 人 和 他 们 中 间 的 外 人 并 寄 居 的 , 作 为 逃 城 , 使 误 杀 人 的 都 可 以 逃 到 那 里 。
  16. 倘 若 人 用 铁 器 打 人 , 以 致 打 死 , 他 就 是 故 杀 人 的 , 故 杀 人 的 必 被 治 死 ;
  17. 若 用 可 以 打 死 人 的 石 头 打 死 了 人 , 他 就 是 故 杀 人 的 , 故 杀 人 的 必 被 治 死 ;
  18. 若 用 可 以 打 死 人 的 木 器 打 死 了 人 , 他 就 是 故 杀 人 的 , 故 杀 人 的 必 被 治 死 ;
  19. 报 血 仇 的 必 亲 自 杀 那 故 杀 人 的 , 一 遇 见 就 杀 他 。
  20. 人 若 因 怨 恨 把 人 推 倒 , 或 是 埋 伏 往 人 身 上 扔 物 , 以 致 于 死 ;
  21. 或 是 因 仇 恨 用 手 打 人 , 以 致 于 死 , 那 打 人 的 必 被 治 死 。 他 是 故 杀 人 的 , 报 血 仇 的 一 遇 见 就 杀 他 。
  22. 倘 若 人 没 有 仇 恨 , 忽 然 将 人 推 倒 ; 或 是 没 有 埋 伏 , 把 物 扔 在 人 身 上 ;
  23. 或 是 没 有 看 见 的 时 候 , 用 可 以 打 死 人 的 石 头 , 扔 在 人 身 上 , 以 致 于 死 , 本 来 与 他 无 仇 , 也 无 意 害 他 。
  24. 会 众 就 要 照 典 章 , 在 打 死 人 的 和 报 血 仇 的 中 间 审 判 。
  25. 会 众 要 救 这 误 杀 人 的 脱 离 报 血 仇 人 的 手 , 也 要 使 他 归 入 逃 城 。 他 要 住 在 其 中 , 直 等 到 受 圣 膏 的 大 祭 司 死 了 。
  26. 但 误 杀 人 的 , 无 论 甚 么 时 候 , 若 出 了 逃 城 的 境 外 ,
  27. 报 血 仇 的 在 逃 城 境 外 遇 见 他 , 将 他 杀 了 , 报 血 仇 的 就 没 有 流 血 之 罪 。
  28. 因 为 误 杀 人 的 该 住 在 逃 城 里 , 等 到 大 祭 司 死 了 。 大 祭 司 死 了 以 后 , 误 杀 人 的 才 可 以 回 到 他 所 得 为 业 之 地 。
  29. 这 在 你 们 一 切 的 住 处 , 要 作 你 们 世 世 代 代 的 律 例 、 典 章 。
  30. 无 论 谁 故 杀 人 , 要 凭 几 个 见 证 人 的 口 , 把 那 故 杀 人 的 杀 了 , 只 是 不 可 凭 一 个 见 证 的 口 叫 人 死 。
  31. 故 杀 人 犯 死 罪 的 , 你 们 不 可 收 赎 价 代 替 他 的 命 , 他 必 被 治 死 。
  32. 那 逃 到 逃 城 的 人 , 你 们 不 可 为 他 收 赎 价 , 使 他 在 大 祭 司 未 死 以 先 , 再 来 住 在 本 地 。
  33. 这 样 , 你 们 就 不 污 秽 所 住 之 地 , 因 为 血 是 污 秽 地 的 。 若 有 在 地 上 流 人 血 的 , 非 流 那 杀 人 者 的 血 , 那 地 就 不 得 洁 净 ( 注 : "洁 净 "原 文 作 "赎 " ) 。
  34. 你 们 不 可 玷 污 所 住 之 地 , 就 是 我 住 在 其 中 之 地 , 因 为 我 耶 和 华 住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间 。 ' "
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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